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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公告

时间:2024-04-01 14:43:02 点击次数:0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创始人

根据《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谈成绩*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出现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人员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进入,共计4人。(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8:00进行

集合时间:2024年4月2日早上7:30

三、集合地点

齐齐哈尔富力万达嘉华酒店一楼大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妇科及X光检查,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考生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不含复检费。

附件:1.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日

附件1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校园招聘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岗位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50%+面试*50%)

是否进入体检

1

临床医师

 

73

85.12

79.06

2

临床医师

王子新

71.8

83.96

77.88

3

临床医师

刘佳祺

66.1

89.2

77.65

4

临床医师

王金亮

69.7

85.1

77.40

5

临床医师

 

74.2

80.26

77.23

 

6

临床医师

王玥淇

69.9

81

75.45

 

7

临床医师

赵思琪

65.4

82.78

74.09

 

8

临床医师

 

63.4

83.34

73.37

 

9

临床医师

 

63.9

82.1

73

 

10

临床医师

赵金一

65.3

80.32

72.81

 

11

临床医师

 

62.5

80.94

71.72

 

12

临床医师

邱灿明

62.5

80.06

71.28

 

 

 

 

附件2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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