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湘潭市市直公立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综合能力评估合格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定于9月24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综合门诊楼一楼大厅统一参加体检。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安排,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次体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体检。并携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增加吸毒项目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6.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四、联系电话
0731-52875025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附件:1.2024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纪律要求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
2024年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高层次
专业人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
姓 名 | 申报层次 | 学历学位 | 职称 | 专业 | 综合能力评估结果 |
范泽斌 | 急需紧缺型 | 博士研究生 | 中级 | 精神卫生 | 合格 |
附件2
体 检 纪 律 要 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招聘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统一行动。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做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和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7.家长、亲友等无关人员不得随从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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