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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关于2025年湘潭市民生实事项目“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定点医院、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的公示

时间:2025-06-09 14:47:22 点击次数:0 发布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创始人

为切实做好2025年湘潭市民生实事项目工作,预防相关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服务工作成效,推进健康湘潭、平安湘潭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湘潭市民生实事项目“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卫发[2025]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公示如下:

、实施范围

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者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家庭贫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含流浪乞讨患者(已享受其他救治救助政策);优先去年未享受项目救治救助的符合条件患者。

、目标任务

湘潭市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对象700例。其中,雨湖区:200例,岳塘区:120例,湘潭县:180例,湘乡:150例,韶山:50例。

三、救治救助方式及标准

1.救治救助方式。坚持医疗救治与生活救助统筹使用原则,采取“住院救治+生活救助”限额救助模式,按照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医疗救治、“五包一”管理、后续管理的流程,全面组织实施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保尽保”。各科室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做好患者的住院治疗工作,制定患者居家治疗方案。

2.救治救助标准。按任务指标对象救助数给予最高为3000元/人标准补助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后,医保部门先按照医保政策报销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用救治救助费用对患者自付部分进行补助

四、救治救助流程

1.摸排登记。县市区组织辖区乡镇街道综合管理小组和社区 (村)患者关爱扶持小组,联合开展符合救治救助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综合患者病情、危险性评估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救治救助申请对象。

2.申报程序。乡镇(街道)与救治救助申请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指导其填报《精神障碍患者救助行动申报审批表》经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委会(社区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审核合格,确定为诊断复核对象,并报送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对不能联系上监护人的诊断复核对象,由乡镇(街道)负责相关填写和报批。

3.复核公示。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委托定点医院,组织实施辖区救治救助申请对象的诊断复核确定最终救治救助对象名单,并按照要求做好县、乡、村三级公示工作。

4.救治管控。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公安、乡镇(街道)、(社区)和定点医院等,共同做好救治救助对象家、院往返的组织护送。定点医院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做好救治救助对象的急性期住院和稳定期门诊治疗、居家随访,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结算。基层网底机构全面落实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五包一”综合服务。

5.后续管理。政法、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牵头或协调残联等其他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快将符合条件的救治救助对象纳入当地救助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办理残疾证。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对象实施生活救助。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53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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